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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超总,这一平方公里的珍贵土地,宛如城市中的一片绿洲,以其高规划等级,成为了这座城市中独一无二的“超级”总部基地。集全球总部集聚区、都会文化高地、国际交流中心、世界级滨海客厅四大城市门户功能于一体,成为了全球范围内,世界级500强企业高度密集的区域。IIC 国际创新中心售楼处电话:【售楼处电话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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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总壹号」绿轴前排壹号视野落址中央绿轴之芯,下楼即享约30万㎡超总绿意,无界享受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多重美好资源。
作为深超总一平方公里世界名画之上的闪耀明珠,更是以超高规划等级和独特魅力,成为了一座城市的璀璨地标,象征着一种超前的生活理念和价值追求。
【超总壹号】位于深湾 CBD 核心、不用太高楼层,就能眺望红树湾或华侨城湿地公园。项目是神州数码集团总部200米高双塔其中的公寓部分,有空中展示中心、极具艺术感的一线㎡奢华公寓,样板房已开放(预计8-12W/㎡)还是给有钱人更多的升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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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中引入“城市客厅”的概念,增加城市渗透率,形成“口袋公园”,与东面城市中央公园相呼应。空中连廊将所有的写字楼、总裁会馆、商业有机互联,实现与二层慢行系统的对话,并有效的串联周边地块。结合首层广场、街巷,打造一个复合型立体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
出门就逛“中央公园”,多少人的羡慕!让人联想纽约中央公园旁动辄50万/㎡的全球顶豪和全球大业主。▽
6大轨道:2号线号线(规划中)红树湾南站、9号线深湾站及穗莞深城际(规划中)、深莞城际(规划中)六轨交汇,畅达湾区城市群;
深圳同时拥有海、湖、湿地、公园、高尔夫球场五大自然资源的生态复合区,荟萃国际商业、高奢酒店、人文艺术一城精粹尽皆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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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未来的国际创新总部,超总首发项目之一,总建筑面积约25万㎡,集IIC写字楼、超总壹号公寓、超总会会所、超总坊商业4种总部业态于一体,孵化更多的原始创新。
阔绰大堂:约14米挑高,建面约700㎡,甲级商务大堂,以尺度诠释企业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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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节能:内设新风系统、VAV中央空调,享受24小时控温办公,兼顾节能与健康;
智慧楼宇:智能化楼宇管控系统 • 自动化办公系统 • 科创企业生态商务平台;
引入百年物管品牌仲量联行,行业首创“五感”“六化”服务体系,竭力打造极致的商务办公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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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将引入国际组织、领事馆等跨国机构,并设置特定本门培育独角兽企业,孕育影响国际格局的超级企业群,汇聚全球精英及名企高管,往来尽名流。
在2021年深圳十四五规划中,深圳将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明确列为城市贡献力的总部,“没有之一”。建成后,片区产值预计超4821亿≈3个前海(2021年数据)。
售楼处电话是多少?答:【已认证】项目基本信息,楼盘价格,区域板块,开发商资料,楼盘详细地址,物业类型,产权年限,销售信息,销售状态,装修情况,交房时间,开盘时间,售楼处地址,营销中心地址,楼盘户型图,小区规划,绿化率,容积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户数,物业费,车位数,物业费,楼盘介绍,踩盘报告,梯户比,标准层高,交楼标准,项目有缺点有哪些?是否有团购?找开发商卖房便宜?还是找中介买房便宜?最新折扣是多少?最新房价是多少?房价走势,楼盘最新资讯,楼盘最新动态,价值分析报告,周边商业配套,教育配套,交通配套,医疗配套,周边热门楼盘,房价行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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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今年一季度,万科完成98.9亿元公开债务的偿还,截至报告期末,万科持有的货币资金为755亿元;
③万科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A股库存股的议案,此外,深铁拟向万科提供33亿元股东借款%。
4月29日晚间,万科(000002.SZ)公布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万科实现营收近380亿元,实现销售金额349.2亿元,回款率超过100%,按期保质完成1.04万套房的交付。
报告期内,万科实现大宗交易签约金额38亿元,涵盖办公、商业、公寓、教育业态等7个项目;实现盘活回款24笔,合计40.9亿元;投资设立“万新金石(厦门)住房租赁基金”,用于购买厦门泊寓院儿•海湾社区项目,并由泊寓继续提供资产运营服务。
在融资端,万科继续获得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今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融资和再融资139亿元,新增融资综合成本3.39%,较2024年一季度下降21个基点。今年一季度,万科完成98.9亿元公开债务的偿还。截至报告期末,万科持有的货币资金为75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5%。
发布2025年一季报同日,万科在另一则公告中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售A股库存股的议案。万科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7月2日期间出售729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本次出售A股库存股后,公司将收回资金,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万科方面称。
此外,万科4月29日晚间还发布了《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33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大股东深铁集团拟向万科提供33亿元股东借款,借款利率2.34%,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据了解,本次借款将用于偿还万科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的本金与利息,借款期限为36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经出借人同意,可进行展期。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以来,深铁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REITs认购、股东借款等多种方式支持万科,今年深铁综合运用业务支持、资金支持、战略融合、轨道赋能等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持续支持万科。
而在万科公布一季报前一日,万科旗下长租公寓品牌泊寓与深圳地铁置业集团签署深铁项目租赁运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在住房租赁领域的融合发展。根据协议,深铁置业将发挥其丰富的项目资产优势,与万科泊寓在租赁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运营优势相结合,对适配长租公寓业务的深铁项目开展合作运营。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万科与大股东深铁的融合发展,有望为万科在轨道物流、TOD综合开发等方面提供新的业务空间。同时,万科在REITs、Pre-REITs方面的突破,将帮助其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官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在回复提问时表示,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财联社4月27日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回应称,“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问:我之前住房贷款是首套房贷利率,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我作了“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贷款置换”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其中,贷款合同编号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变更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
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如果填写的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纳税申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
纳税人在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含全部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等形式)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有关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条件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后即可享受。填报完成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②“关键是看之前有没有享受过,之前享受过该政策,即使现在被认定为首套房,也不可以再享受了。”
③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
与“二套转首套”可享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话题,成为今日市场讨论的一个热点。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近日以热点问题答复的形式,回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
有购房者为如下情况:之前住房贷款是首套房贷利率,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其作了“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贷款置换”后其是否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对此,纳税服务平台回复,此种情况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事实上,引发市场关注的这项措施,并非新的政策。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一直是有的。”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也告诉记者,这并非新出台的政策,税务部门之所以在平台通过问答的形式对个案进行解读,可能是为了让购房者更加明了相关措施是如何认定与操作的,以使这项利民措施,能够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首套房,二是购房者未享受过该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例如,若购房者之前虽然未享受过该项政策,但如果目前系统中显示其为二套或三套房,那么也无法享受到该项政策。”张波表示。
此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若婚前夫妻双方均购买了首套房,都享受了首套购房个税专项扣除优惠,婚后只能各享受50%,或指定一套享受100%。“该项政策仅扶持首套房,且以家庭为单位。”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之前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是不是可以再享受一次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是有偏差的。”张大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就这一问题,中指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告诉记者,该项政策是针对过去没有享受过利息抵扣个税的那部分人群。“关键是看之前有没有享受过,之前享受过该政策,即使现在被认定为首套房,也不可以再享受了。”
这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年12月16日在官网就热点问题公布的互动交流中,对一项个案进行的回复,进行了相当清晰的解答。
有购房者为这种情况:其用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当年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住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其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其已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
对于其第二套房贷利息是否可以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回复,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在对上述案例的回复中如是说。
那么,原本就有的利民措施,与此相关的问题,为会何成为市场关注焦点?就此,张波认为,该项优惠举措之所以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或与当前正处于纳税申报高峰期,以及当前正值市场交易旺季有关。
“此前相关部门优化了房贷政策,一部分原本无法享受到该政策的人群,可能会因此得到实惠,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自己去申报,而当前可能正处于申报高峰期,税务部门通过平台统一回答,以便让购房者更加了解相关操作。”张波称。
陈文静介绍,该措施对之前没有享受过优惠政策,但“认房不认贷”后变首套的一部分购房人群,的确会形成利好。
李宇嘉指出,2016年-2023年8月期间,不少热点城市在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这一段时间,正是房屋销售的高峰期,部分买家是在房价较高或上涨较快时期购置的房屋,房贷等购置成本相对高一些。
“2023年8月18日,政府相关部门推出‘认房不认贷’政策。在此之前,有贷款记录的人买房时,被认定为二套房购置,从而无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化后,按照新规,一部分购房者二套变首套了,对于被认定为手上只有一套房,符合政策要求的这部分人群,自然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一利民政策将覆盖到这部分人群,有利于降低此类人群的住房消费成本。”李宇嘉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