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保水平,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学校安防系统建设,持续巩固专职保安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护学岗”设置、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率“4个100%”。规范落实“护学岗”,2024年8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定》,明确公安、保安、教师、家长志愿者着装以及各自职责,统一安全引导牌样式尺寸和电子哨型号,确保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安(法治)副校(园)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公安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三联、三查、三治”,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市学校校门口硬质隔离设施安装率100%,防冲撞升降柱应装尽装,同时加强校门口硬质隔离设施日常监管,确保处于设防状态。全市学校加入“平安常州·社会巡防”体系,配备4G可视化通讯设备,实现联防联控智能化。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控外来车辆、人员、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优化保安年龄结构,统一规定各校在保安服务公司招标中,明确在符合“初次入职不超过50周岁,在岗年龄不超过60周岁”规定的同时,原则上55周岁以下保安占比不低于50%,优先选择退伍军人,年龄结构年轻化的公司优先。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建议财政部门按照常州市最低基础工资标准调整保安经费补贴,提高保安待遇,推动保安年龄结构年轻化。每学期,联合公安部门对局属单位所有保安进行信息筛查,及时清退无证、超龄等不符合规定人员。
推进全市学校保安反恐防暴“大演练”,每年暑期联合公安部门,分批组织全市2300名校园保安进行防恐防暴培训,切实提升安保人员业务技能,实现城乡学校全覆盖、各校与属地派出所全联动、所有学校保安全参与。全市学校建立起由校园保安和青年男教师组成的“最小应急单元”,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每月组织最小应急单元进行“二对一”“三对一”战术技能培训、演练,构建了基础扎实、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校园应急防控体系,以预防和应对校园内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2024年起,市教育局每学期委托消防培训专业机构对直属单位安全干部、保安等进行消控室和水泵房操作培训,提升直属单位教职员工消控设施设备操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各校保安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火灾逃生、防汛自救等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单位主体、教职员工岗位“五个责任”,落实《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常态化“四不两直”督查学校安全工作,其中安保人员职责落实是重中之重。切实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校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学校39个岗位安全职责,加大保安履职考核力度,按照合同约定,兑现奖惩。市公安局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加强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市公安局“百项重点任务”的全面提升“护校安园”质态中,提出护学保安数量、质量“双达标”的目标要求,加强监管力度。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年龄结构,强化人员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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